按照省市委統一部署和縣委工作要求,定于2022年6月20日至8月12日,對縣商務局黨組開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巡察。為嚴明紀律,保障巡察工作依規依紀開展,現將巡察工作有關紀律要求公告如下:一、不準發表、散布、傳播與中央指示精神不符的言論。二、不準向被巡察單位和其他有關人員及其親屬泄露、擴散巡察工作情況。三、不準借巡察工作之機,影響干預被巡察單位正常工作,為自己或者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四、不準以巡察為名向被巡察單位索要及長期占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辦公設備等物品。五、不準在被巡察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或應由所在巡察機構支付的各種費用。六、不準接受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變相贈予的其他任何卡券、物品。七、不準接受被巡察單位的宴請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八、不準參加與巡察工作無關的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歡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對巡察干部執行紀律要求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巡察干部存在違反上述紀律要求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請向縣紀委監委組織部或縣委巡察辦進行反映,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